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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主持人:林圳
  人的無妄之災會有很多種,被跳樓的人砸死,應該算是最悲劇的了。廣州市民老陳就遇到這樣的悲催事:12月4日晚,作為家中頂梁柱的他,路過荔灣廣場南塔時被一名跳樓男子砸中,跳樓者沒死,他卻不治身亡。
  老陳的老伴易姨悲痛難抑,無法接受這個事實,也不知該怎麼面對。“跳樓的這樣一跳,砸碎了我的家。”易姨說,她怎麼也想不明白,一個大活人走在路上被砸死了,無人登門道歉,無人說要怎麼賠償,人死後還留下4萬元的醫葯費沒有了結。
  經瞭解,跳樓男子也是在荔灣廣場內做批發生意的,已經蘇醒,但未能開口。按理說,易姨可以找跳樓者索賠,但此人乃是求死者,如果不講理,擺出一副“要錢沒有,要命有一條”的態度,該如何是好?
  三員議事
  援手在哪?
  特邀議員
  林琴西
  真是飛來橫禍!如果跳樓者是帶著一身債務去跳的,“要錢沒有,命也僅剩半條”,那老陳之死,便成了一個債無頭、冤有主的橫禍。
  面對這樣特殊的個案,看來只有政府出面,聯同慈善組織,共同伸出援手,以解未亡之人於倒懸。
  臨死還缺德
  特邀議員
  何龍
  稍有公德心的人,在自己尋死時,也會找個不危及他人、不損壞他人財物的地方和方式死。但這個男子選擇在人來車往的地方跳樓,顯然是只顧自己死,不顧別人活,死得何其缺德!
  這跳樓男子還有私人財產嗎?如果有,那就應該賠償那個被他砸死的人。
  怨天?尤人?
  特邀議員
  小喬
  想死的沒死成,不該死的卻被墊了背,飛來橫禍,實在不知讓人從何說起。怨天?尤人?滿腹的悲憤,卻找不著發泄的對象,有什麼比這更讓人沒辦法?
  同樣讓人沒辦法的是,出事後找不著賠償者。作為受害者,無論是向肇事方,或是大樓管理方,追討之路都是難於上青天。作為社會的救助,有沒有可能彌補上?包括經濟上的救助,更包括維權上的救助。
  林圳  (原標題:被跳樓者砸死怎索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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